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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鉴定报告的注意事项

运输鉴定报告的注意事项

1、货物名称必须填写样品的具体物质名称,不可仅填写代号、型号或规格代码等。

2、电池类的产品(或产品内含电池)在“货物名称”一栏必须写明电池的类型(如:锌锰电池、镍氢电池、镍镉电池、铅酸电池、锂电池等)及电池的型号等必要技术参数。

3、有机颜料(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)需写明颜料的商品名称或CI通用名称。

4、请如实填写样品的生产厂家和申请鉴定单位,报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。

5、送检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“产品安全性能数据单”(简称“MSDS”)。

6、如果因送检单位未填写或错填申请表中的必填项,所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、报告错误、产生额外费用等均由客户方承担。

7、对于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,申请表中的“运输方式”栏一定务必填写,如不填写,检测中心将一律默认为空运;如果是海运的话一定要特别注明清楚。

上述就是为您介绍的有关运输鉴定报告的注意事项的内容,对此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,欢迎前来咨询我们网站,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为你讲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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